当服务员收茶杯时,杯子还烫手。近日举行的新年首场法院执行车辆拍卖会不到10分钟就结束,10辆车流拍9辆,仅有的两位竞拍者中,有一人始终不曾举牌。而去年年底,法院执行的一辆面包车还能拍出8.5万元的高价。
出现巨大差异的分水岭就是1月1日起实施的《〈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〉实施细则》(修订)(以下简称《细则》)。新规要求购买执行车辆,买主必须取得购车资格。这一变化,堵住了人们通过竞拍购车的取巧之路。但是,看着执行车辆流拍,申请执行人心里也拔凉拔凉的:欠款怎么收回来?
目击:
一场没有竞争的竞拍
“5000元,第3次……成交。”惟一一次举牌后,拍卖师落槌。5000元,是这辆奥拓车的底价,一分没涨。
亚奥拍卖公司工作人员小张宣布,由于没有车主办理竞拍手续,公示中提到的其余9辆车流拍。
算上开场时拍卖师宣布竞拍须知和规则,这场拍卖会总时长不到10分钟。场内除了拍卖公司和法院的工作人员,以及等着收账的申请执行人外,只来了两位竞拍者,其中一人始终没举牌。
在亚奥拍卖公司的收款台前,魏先生正在办理退款手续。“去年12月30号交的保证金,没想到1月1号就接到拍卖公司通知,没购车指标的人不能竞拍。”
拍卖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这两天特别忙,得帮十几位车主办理退款手续。“政策去年底公布,今年就实施,没有给出缓冲期。我们从报纸上知道消息后,赶紧挨个通知车主。”
差异:
转个年车辆掉价8万元
5000元——看着仅有的交易额,小张无奈地摇摇头。“我们只有5%的佣金。250元还不够我们付场租费和登公告的费用。早知道,挪到去年年底拍卖,每辆车至少能多拍8万元。”
小张说,去年法院执行车辆的行情不错,评估价4千元左右的面包车,最终拍出了8.5万。“不少车主是冲着购车资格来的,因为按那时的政策,竞拍成功就意味着有了指标。”小张分析,执行车辆拍卖的惟一优势就是其“自带”的购车资格。实际上,购买执行车辆也有不少麻烦。比如竞拍者只能查看车辆外观,不能试车,对具体车况不清楚。当车辆缺失购车大票等资料,被执行人又不配合时,竞拍者还得自己补齐手续。
即便如此,为了购车资格,去年仍有许多人对执行车辆趋之若鹜。多家拍卖公司统计数据显示,去年执行车辆普遍比评估价多拍8万元,个别情况多拍12万元,申请执行人也因此追回了损失。
追问:
申请执行人的权利如何保障
“新政应该考虑下我们这些人。”当天,盼着靠拍卖车辆收回欠款的李先生这样抱怨。
《细则》通告称,修订摇号政策是为了使本市小客车数量合理、有序增长,有效缓解交通拥堵,降低能源消耗和减少环境污染。但也有业内人士分析,取消法院执行拍卖车的指标资格,主要是因为有外地法院串通本市中介造假,帮助当事人炮制虚假诉讼规避摇号,违规在京购车。
记者从多家法院了解到,由于原《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》赋予了法院判决、裁定享有摇号“豁免权”,导致去年涉车的经济纠纷明显增加。原告、被告双方经常持一纸协议到法院,明言资金不足,要求以车抵债。
海淀法院就碰到过这类虚假诉讼。去年9月,毛先生和利先生到海淀法院上地法庭,要求以车抵债。细心的法官分别询问借款的事由、借款用途和个人收入后发现,双方说法完全不一致。其实,两人是想利用诉讼过户车辆。
法官介绍,这类虚假诉讼是很容易识破。首先,双方约定明确——无力还款,以车抵债;其次,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无争议,调解意向高,一心只想取得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;最后,如果法官开出其他调解方案,当事人往往会强烈反对。
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律师戴福认为,执行车辆其实是既有车辆,过户后并不会造成新车增加。如果出现虚假诉讼或法官腐败,应该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。“但限制过户,最受伤的就是申请执行人。”戴福说,法院执行难,最难的就是查扣钱款,冻结车辆、房屋等不动产则相对容易。如今,限制执行车辆过户,汽车卖不出去,会有更多申请执行人拿不到欠款。
“保护当事人利益,加强对法院的监督,才是解决办法。”戴福建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