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册商标“刘鸿盛”使用权拍卖公告
2015年 第26期
受委托,我公司定于2015年5月29日上午10:00时在安徽省金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拍卖厅拍卖注册商标“刘鸿盛”使用权。
一、拍卖标的:
注册商标“刘鸿盛”使用权,商标注册证第3115312号,核定使用商品(第30类)包括:馄饨,元宵,包子,豆浆,锅巴,含牛奶的巧克力饮料,茶,面粉制品,冰淇淋。参考价:150万元。保证金:10万元。
二、看样地点及时间:标的物所在地,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5月28日止。
有意竞买者须于2015年5月28日17:00前,通过本单位(本人)账户以电汇、转账的形式向我公司账户(收款单位:安徽省金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;开户银行:中国农业银行合肥三牌楼支行;账号:12-185001040012622)汇入标的对应的竞买保证金,并于2015年 5月28日17:00前凭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我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。
公司地址:合肥市宿州路4号欣都大厦26层2610室
联系电话:18019905110
安徽省金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
2015年5月6日 |